發布時間: 2022-04-21 10:48:25 信息來源: 江蘇省產教融合公共服務平臺
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作為類型教育的基本辦學規律和主要發展特征,但是“校熱企冷”“產教兩張皮”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嚴重阻礙了現代職業教育的發展。
而新職業教育法的通過,對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進行了修改,增強了產教融合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同時為深化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發揮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進一步明確了諸多舉措。
針對《新職業教育法》的新規定,讓我們一起看看具體有哪些修改要點吧。
一、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辦學
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在政策層面經歷了“意見”與“方案”,此次進入新職業教育法。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提出: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
2019年,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職業院校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和人才培養需要,主動與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合作,企業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參與校企合作……
2019年,國家發改委發布《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方法(試行)》,提出:鼓勵支持企業多種方式參與舉辦教育,深度參與“引企入教”改革,推動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化、規范化,發揮企業辦學重要主體作用,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機制……
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推動企業在職業學校建設培養培訓基地,推動校企共管產業學院、企業學院,延伸職業學校辦學空間。
新職業教育法,關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做了如下規定:
①在總則中,強調職業教育實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②國家發揮企業的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
③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發布人才需求,企業可以設置專職或者兼職實施職業教育的崗位,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二、明確產教融合相關優惠政策
新職業教育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產教融合相關優惠政策:
④明確對產教融合型企業按照規定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等組合政策支持,落實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及其他稅費優惠。
⑤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招收學生,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的,有關企業可以按照規定享受補貼。
⑥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依法舉辦的非營利性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可以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等相關經費標準和支持政策給予適當補助。
三、加強監督、規范辦學行為
長期以來,一些職業院校管理混亂,學校領導以權謀私、投機倒把,以校企合作為名,行倒賣人頭之實,嚴重危害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造成了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
2021年,教育部等八部修訂出臺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這次新職業教育法中以法律條文進行明確規范:
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接受教育督導,職業學校校長行使職權依法接受監督,職業學校不得以介紹工作、安排實習實訓等名義違法收取費用。